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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的通知

作者:继续教育学院 编辑日期 : 2025-06-29 来源 : 继续教育学院 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做好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根据《浙江省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技能人才评价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技评〔202320号)文件,结合《浙江省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补贴标准》文件,制定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我校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单位,开展认定的职业(工种)范围为养老护理员(三、四、五),餐厅服务员(三、四、五),茶艺师(三、四、五),电子商务师(三、四),互联网营销师(三、四),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三、四),计算机程序设计员(三、四),物业管理师(三、四),信用管理师(三、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三、四),婴幼儿发展引导员(三、四),保育师(三、四),健康照护师(三、四),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三、四),社群健康助理员(三、四),陶瓷装饰工(三、四),车工(三、四),机床装调维修工(三、四),电子设备装修工(三、四),电工(三、四)。

一、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根据职业(工种)类别、认定等级范围、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等,社会人员收费标准划分操作技能型、知识技能型两类。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根据国家公布的职业资格目录和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等相关政策及市场物价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

二、本标准自2025623日起执行,原有收费标准与此标准不一致的,按此标准执行。

附件:1.技能鉴定费用明细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收费标准

(单位:元)



类型

级别

收费标准(元/人)

社会人员

在校学生

茶艺师

B

三级

350

300

B

四级

300

250

B

五级

210

200

餐厅服务员

C

三级


250

C

四级


200

C

五级


150

养老护理员

C

三级

300

300

C

四级

250

250

C

五级

150

150

电子商务师

B

三级


300

B

四级


250

互联网营销师

B

三级


300

B

四级


250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

B

三级


300

B

四级


250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

B

三级


300

B

四级


250

物业管理师

C

三级


300

C

四级


250

信用管理师

C

三级


300

C

四级


250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C

三级


250

C

四级


200

婴幼儿发展引导员

C

三级


300

C

四级


250

保育师

C

三级


300

C

四级


250

健康照护师

C

三级


300

C

四级


250

康复辅助技术咨询师

C

三级


300

C

四级


250

社群健康助理员

C

三级


300

C

四级


250

陶瓷装饰工

C

三级


300

C

四级


250

车工

C

三级


350

C

四级


300

机床装调维修工

B

三级


350

B

四级


300

电子设备装修工

B

三级


350

B

四级


300

电工

B

三级


350

B

四级


300

备注:

1.每考试批次原则上至少 30 人及以上方可组织考试。

2.本收费标准不含实践操作科目考试所需消耗材料费用、模特聘请费用。

3.重考按照正考收费,补考(理论、实操或综合评审不及格)按理论、实操、评审收费标准单科目收费。

此收费标准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对上述收费标准如有异议,请向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反映。联系电话:0577-86538450 联系人:彭老师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6月2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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