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办学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现就我校学历继续教育收费事项严正声明如下:
一、学费全部由学生本人通过学校官方指定渠道自行缴纳,任何校外教学点、合作机构及个人均无权代收代缴。
二、学生仅按学年分三年缴纳,学生须本人通过学校公众号扫码进行缴费。学校从未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个人代收、预收学费,亦不存在”一次性缴清三年学费"的情形。报名费、考前辅导费、学籍管理费、平台使用费、毕业实践指导费等均属违规乱收费,
三、请广大学生提高警惕,坚决抵制违规收费。举报电话:0577-86538450
对侵害学生权益、损害学校声誉的违规行为,我校将依法严肃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6月10日